【第四章】
那天晚上在我印象裏有兩個版本。
在第一個版本裏,我躺在臥室的大床上,瞪大眼珠望著天花板,任憑隔壁歡愉的尖叫潮水般一波波湧來,我跳下床,翻箱搗櫃地找棉花,塞耳朵。
不容懷疑,我是故意翻得驚天動地的,在翻弄的過程中,我腦中反複出現了一個被遺棄的怨婦的經典形象,頭發散亂,動作迅疾且頻率很大,還兼抽搐症狀,如果你有看過尼古拉斯凱奇演的《離開拉斯維加斯》,那會比較好理解一點,對,就是渾身發抖的那一種,最後我癱在寫字桌下,手裏握著唯一找到的兩片邦迪創可貼,上面還有一只小熊,一只小兔子。那是她上次從樓梯上摔下去,我給她買的,她覺得太可愛,不忍心貼。于是我把它們撕下來,貼在腦門上,呼呼喘氣。
在第二個版本裏,隔壁是很安靜的,好象很純潔,但這安靜在腦中變成了最最恐怖的聲音,他們現在在做什麼?他們在用什麼姿勢?沒有聲音,他們不會在台燈下研究杜蕾斯包裝上的英語語法吧?
老爸,這玩意好好玩哪。
老爸,你戴這個不難受嗎?
老爸,這活象被人死死勒住脖子啊。
老爸,會不會裏面的血倒流啊?
我走出家門,淩晨三點,到了女友家,燈還亮著。
我敲門,她開門。
又是一場相對。
她訝異地看著我。
能不能進來坐一坐,我說,突然發現自己嗓子都是啞的。
你怎麼了?她問,你哭過了?
沒有,我想抱抱你。我說
那天晚上我是在女友家度過的,這是我生平最希奇的一夜。
我住在分手的前女友家,原因是我被自己的前前女友從自己家活生生逼出來。
諷刺吧,生活就是這個樣子的。
女友為我鋪床疊被,當然,好笑的是,她在為我打地鋪。
她睡床,我睡地。
一旦分了手,最狹小的空間也要分隔出最遠的距離。
我躺在地板上,聽著女友安靜而均勻的呼吸聲。
想與之共度余生。
她睡得這麼安穩。
她會同意嗎?
她翻了個身。
她翻身時呼吸的頻率一點沒有改變。
她根本沒有睡著,她在裝睡。
我想她會的。
你會不會嫁給我?黑暗裏我問她。
你說什麼?
你會不會嫁給我?
不會,永遠不會。
我心涼了下去,為什麼?
她沉默了很久,一字字道:你太變態了,我不適合你。
有沒有人告訴你什麼叫萬念俱灰?那個時候我就是萬念俱灰的。
我本來與她有最溫馨的感情,我們一起上班,一起下班,周末看電影,一起逛家具店,經過鑽飾店,她會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,讓我覺得,隨時我牽她手進去,出來她就會是我的妻。
直到有一天,那個19歲的女孩闖了回來,把我打回原形。
那段過去,原本是戀人的私密,現在全成了險惡。
我無法往前走,前路全被堵死。
早上回家的路上看到那個男生和她正去上學,迎面走來,她朝我攤開手。
什麼?
給我點錢。
作什麼?
老去你家也不好,還是去開房。
OK。退無可退,也就無需再退了。
那一刹那,我決定正式應戰。
我微笑望著她,伸出手指抵住腦門——那個貼著小熊創可貼的位置,笑。
地獄一共有幾層?
我想,我和我的寶貝女兒很快都會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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